为满足阜康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稳步提升辖区消防灭火救援战斗力,切实发挥合同制消防员作为现有消防国家队主力军有效补充的积极作用,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合同制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二)第一岗位(灭火救援战斗员)限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5年5月26日至2005年5月26日期间出生);持B2级以上驾驶证年龄可放宽至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26日至2005年5月26日期间出生)。第二岗位(通信员)限年龄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1997年5月26日至2005年5月26日期间出生)。
(三)第一岗位(灭火救援战斗员)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第二岗位(通信员)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限男性;户籍不限;民族不限。
(四)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2.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3.已被录取无故不报到上岗的编制外工作人员;
4.曾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单位解聘的编制外工作人员;
5.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7.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8.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
二、招聘职位
(一)灭火救援战斗员(职务代码:202301)
招聘人数:1人。
主要从事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符合以上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2022年全国各军兵种退伍军人且服役期间曾担任各类特种、特型车辆驾驶员。
(2)有大型客车货车司机、汽修工作经历。
(3)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
(4)持特种设备操作证。
(二)通信员(职务代码:202302)
招聘人数:2人。
主要从事消防车辆驾驶和维护工作。符合以上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具有计算机维护及管理、新闻学等相关专业人员。
(2)有网络维护管理、计算机软件操作工作经验者。
(3)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26日10:00至2023年6月6日20:00(北京时间)。
3.报名地点: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体育馆文员办公室。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户口本(全本)、学历学位证书、近期学信网电子验证报告、涉及岗位如对相关资格证书有要求的需提供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如实填写《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报名表》(附件1)。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人社局会同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实施,四项科目均要测试。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未携带上述材料、又不能证明其身份者的报考人员,取消体能测试资格。
时间:2023年6月7日上午10:30
地点: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
内容:体能测试含10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10米往返跑/100米跑(两项任选一项),实行量化评分,单项设最高分(15分),总成绩最高40分,有一个单项“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四项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拖拽),标准分为“优秀、良好、中等、一般”,单项达不到“一般”标准的,视为“不合格”,直接淘汰。具体要求参见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合同制消防员考核标准(附件2)。
(三)面试
1.面试要求
(1)四项体能测试科目达标者进入面试。面试由人社局会同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为2023年6月7日下午16:30;地点为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二楼;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体能测试合格通知书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面试开始后未到达或未携带上述材料、又不能证明其身份者,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使用汉语答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当场公布。
2.公布成绩
2023年6月8日,面试成绩通过阜康市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布。
(四)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工作由消防救援大队会同人社局组织。在面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具体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测试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闱人员,同一职位考生面试测试成绩相同时,按1000米测试成绩高低进入体检。出现岗位空缺时,从面试通过人员中调剂进入体格检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检的,经批准,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体格检查的项目、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五)政治审查
由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市公安局对体格检查合格人员进行政审。主要掌握了解考生政治思想、现实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家庭社会关系、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并对考生选聘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如政审出现不合格的,则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依据体能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查结果将拟聘人员名单通过阜康之窗政府网(网址:www.fk.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试用二个月,试用期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由阜康市财政承担,按照《关于做好自治州消防队伍人员补充工作的通知》(昌州党组〔2018〕129号)文件要求核算,学历不同工资标准不同。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城职养老、失业保险、城职医疗、工伤保险、大额医疗)及住房公积金。
四、工作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考生须认真研读简章,认真选择报考职位,并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
(三)公开招聘中,对违纪违规工作人员及考生按有关规定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简章由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994-3224119,15899271045
招聘监督电话:0994-3227157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10:00-13:00,下午16:00-20:00。(北京时间)
附件:
2.体能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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